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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個印度同事,比我晚進公司,她一來就是做A/P(應付帳款)。

共事了一段時間,我發現她做事情不仔細,而且說過的東西也不記得,應該付美金的付成加幣,連廠商名字都搞錯。

這些錯誤還是我找出來的,我做A/P都比她稱職。

她說自己有10幾年的工作經驗,可我覺得她很粗心,而且又愛推託責任。做事情總喜歡留個尾巴,然後就把東西丟給我。

她的原則就是,東西離開她桌上了,就沒她的責任,她慣性的喜歡把事情責任推得乾乾淨淨,我對她的評價開始打折扣。

上個禮拜五,我告訴她,不是所有東西都是要我歸檔的,那些網路直接轉帳沒有付支票的,是得由她自己歸檔。

結果那天下午,那些該由她歸檔(平常她就丟給我)的10來張發票,她拿來我桌上,說這些應該不需要歸檔,可以做廢,要我幫她把這些東西用碎紙機碎掉。

我當下還沒想太多,就跟她說OK,東西放在桌上,我就下班了。

這周末我想了一下,覺得不對阿,她自己的東西要做廢,拿來我桌上幹甚麼?不用她歸檔的時候她就把東西丟我桌上要我歸檔,換成她自己歸檔的時候,她就說這些可以做廢。

做廢也就算了,還要由我做廢這些紙張,她自己不想負責任,擅自做廢這些紙張,到時後責任還要推給我嗎?

我打越洋電話給我媽,跟她抱怨了一下,我媽說:禮拜一把東西丟回她桌上,讓她自己處理。

本來我還要委曲求全的想說這次就算了,我下次再跟她說。我媽說,職場上做爛好人沒有意義,她們看你好欺負,只會給你更多事情做。

我想想也對,越想越不爽,決定禮拜一把東西丟回她桌上,我自己工作要開心才是最重要,甚麼以和為貴,屁啦,自己的事情自己搞定。

今天我最早去上班,一到公司,我就把印度同事上禮拜給我做廢的紙張,丟回給她,跟她說:你自己旁邊就有碎紙機,這些東西你自己可以做。

她問我:你的碎紙機壞了嗎?

我回答:沒壞阿,整台好好的。

她又問:我想說你之前有在碎紙,想說妳就順便一起弄。

我又回:我要碎的東西還很多,我沒空,而且你自己的東西,你自己要處理。

她摸摸鼻子,自己碎了幾張紙之後,說:這真是浪費我的時間。

我沒理她,心想:就你的時間是時間,拎北的時間就不是時間?你要我碎紙就不是浪費時間,我要你自己處理你就嫌浪費時間?

然後一整天我們除了公事,也沒說幾句話,我知道她不高興,那就不高興好了,我來這邊上班又不是要來討你歡心,更何況她又不是我上司,我管她心情做甚麼?

我學聰明了,與其委屈自己讓他人高興,我寧願捍衛自己權利,別人不高興,我站在理字上頭,我工作認真負責仔細,要吵架,我也不會理虧。

而且我現在想通,不要為了一份工作委屈自己,又不是薪水多優渥的工作,要是做的不愉快,不要也罷,有其他工作做,總是餓不死。不需要把自己弄得這麼委屈。

這個印度同事喜歡推託責任的毛病,我給跟主管講講,重點是她工作品質並沒有多優秀,已經被我找出很多毛病,而且都是一犯再犯的毛病。

我是挑剔了點,不過工作,尤其是會計的,你不仔細,那就別做了,事後發現錯誤要改,既麻煩又浪費時間。

不是我的工作我就得丟回去,管別人高不高興,我自己高興最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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